復站後的芒果日報,Yahoo!奇摩對其先前被關站的解釋仍為:
11/11,Yahoo!奇摩接到網友透過「權利人檢舉」程序檢舉「芒果日報」內容侵犯其著作權,經管理人員檢視後,認為該檢舉符合檢舉要件,因此根據服務條款處理移除「芒果日報」違規之文章,並且寄發通知信告知「芒果日報」。原來引用別人的文章,還要經由作者的同意,這是Yahoo!奇摩國的法律嗎?隨便一本市面上出版的書,可能就有近百、近千個引用,請問哪個人去連絡了那些被引用的作者?作者作古了是不是要去連絡他的後人?Yahoo!奇摩似乎到現在還是不清楚什麼是『合理引用』、什麼是『全文轉貼』,再強調一次,『侵害著作權』的是關別人台的Yahoo網管,不是『合理使用』的芒果日報!
但是「芒果日報」部落格繼續在未經同意下重覆轉貼該位網友(檢舉人)之文章,文章原作者因「芒果日報」重覆張貼未經同意之文章侵害其著作權亦持續提出檢舉,平台管理人員在根據使用條款移除後,同樣都有寄發通知信希望「芒果日報」部落格不要繼續違規,以免因持續違反使用規範遭到停權處理。共計在11/14, 11/15, 11/21移除違規文章及寄發通知。並且因為多次蓄意違規,管理人員依照平台使用規範關閉「芒果日報」部落格。
既然Yahoo!奇摩至今仍認為關站舉動是合理的,為了雅虎好,本部落格還是要持續監督Yahoo!奇摩。
被Yahoo!奇摩刪除的文章發表在芒果日報孤狗總社雅虎精選區,歡迎各位去了解一下Yahoo!奇摩獨特的『侵害著作權』作品。
【相關消息】
Taipei Times: Yahoo-Kimo panned for blog closur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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